浦江发放结婚消费券啦!

 

 

 

10月30日起

浦江县结婚消费券

开始发放

具体详情如下

↓↓↓

 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以及县委、县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和鼓励适龄婚育的决策部署,10月20日,浦江县民政局印发了《2025年浦江县结婚消费券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拟针对在浦江县登记结婚的夫妻发放结婚消费券,发展文明简约“甜蜜经济”,详细内容如下:

 

 

发放对象

对2025年10月30日起在浦江县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(补领的除外)发放结婚消费券。

 

 

发放安排

全县本期计划发放一定额度结婚消费券(以预算安排为上限,发完即止),用于婚纱摄影、婚礼婚庆、婚姻咨询、休闲旅游、酒店住宿、婚俗文创、零售餐饮等婚姻家庭有关的服务消费。

 

01

发放平台

结婚消费券依托“浙里金消”发券平台发放,实现一个平台领券、核销、数据实时监测反馈。

02

发放额度

发放给满足申领条件的每对新人的消费券额度为800元/ 对。

03

发放时间

2025年10月30日—12月10日。

04

核销时间

消费券领取后的30日内。

05

券面设置

消费券设定为满减,每对满足申领条件的新人可领取满200元减100元的消费券8张。

 

 

 

消费券领取和使用

(一)结婚当事人在浦江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时,通过现场扫描指定二维码领取专属结婚消费券,逾期未领取,消费券将自动失效,发放期内先登记先得,发完为止。

 

(二)消费券领取后即时生效,须在发放平台入驻商家核销,以扣除商家所有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金额享受满减折扣;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后30日,可多张叠加使用,超过规定有效时间的,消费券自行失效(未使用额度用于后续消费券发放)。

 

(三)如遇退款或退单情况的,退款金额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(不含消费券抵扣),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该消费者账户中,退单或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。若退单或退款时已超出消费券使用期限的或有效期内部分退款的,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,且无法再次使用。

 

 

报名及风险防控

01

合作商家

本次消费券活动商家自主报名参与,由民政部门会同结婚消费券发放平台发布《关于征集2025年浦江县结婚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》(见附件),对接文旅、市场监管、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选定信誉好、经营稳并支持参与婚俗改革、婚事简办的报名商家,签订承诺书,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监督。鼓励参与活动商家同步开展促销活动,引导规范运作、规范经营、规范核销。

 

02

风险防控

1.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监管措施,屏蔽高风险用户,确保消费券按照规则投放和使用;被使用的电子消费券应即时核销,确保用户体验顺畅;未被使用的电子消费券需及时回收。

2.参与活动的商家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虚假标价、虚假广告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3.严禁商家和用户以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利益,坚决打击刷单套现、软件作弊、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。一经查实,取消参与资格,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信用记录,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4.加强消费券跟踪,确保每笔券均有据可查、可追溯,强化个人信息保护,确保结婚登记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。

 

 

保障措施

(一)强化部门协同。加强与财政、文旅、市场监管、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沟通对接,积极争取资金支持;民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、信访维稳、投诉纠纷处置等工作,加强事中监管、事后资金清算和审计。由发放平台做好商家报名、系统运维、统计核销等工作,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。

 

(二)优选报名商家。把好报名商家的审核关,优选支持 参与婚俗改革、婚事简办的商家,公开筛选群众接受度高、工作配合度高、风险防控能力强的商家开展合作,避免捆绑消费、诱导消费、资源向头部企业过度集中、专为部分商家宣传等情况发生。

 

(三)加强安全监管。加强与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,做好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管工作,打击消费券套补、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。加强技术监管,防范黄牛倒卖、商家虚假核销等行为。消费券使用应采取实名制,明确使用期限,防止个人婚姻登记信息泄露。

 

(四)加大社会宣传。利用线上线下渠道,发挥主流媒体作用,并借助各类新媒体,精心策划、提前预热,全方位宣传推介结婚消费券发放活动,提升大众知晓率和参与度。同时,加强舆情监测,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,避免负面舆情。

 

 

此外

2025年浦江县结婚消费券

商家征集正在报名中

有意向的商家

抓紧报名哦~

 

关于征集2025年浦江县结婚消费券活动

参与商户的公告

 

为响应省委、省政府及县委、县政府提振消费与鼓励适龄婚育的号召,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《结婚消费券操作细则》(浙民事〔2025〕90号)工作要求,浦江县拟开展2025年浦江县结婚消费券发放工作,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浦江县结婚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,有关事项如下:

 

商家招募】

一、商家范围

在辖区内依法注册的婚纱摄影、婚礼婚庆、婚姻咨询、休闲旅游、酒店住宿、婚俗文创、零售餐饮等婚姻家庭有关的服务消费类商户。

 

二、报名时间
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止。

 

三、报名条件

1.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,有实体经营门店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。

2.诚信经营,自觉遵守结婚消费券实施平台的相关条款。

3.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,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;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

4.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,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、审计,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。

5.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凭证、消费清单,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。  

6.承诺在活动期间,针对使用结婚消费券的消费者提供不低于平时的优惠举措,价格合理,不欺诈、不哄抬价格,并签订相关承诺书。如有发现不良行为或不良影响,立即取消参与结婚消费券商户。

 

四、报名资料

1.结婚消费券商户报名表;

2.商户产品信息表;

 

请商户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、产品信息表

3.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、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;

4.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
5.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(企业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;个体户提供负责人个人征信);

6.门店照片(门店的门头和店内各一张)。(有意向的商家可以扫码加以下企业微信群进行报名咨询)

五、申报和评审事宜

1.提交材料。申报机构应在2025年10月25日前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(一式三份)用文件袋密封装好,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纸质版送至浦江县婚姻登记处(仙华路85号,城北电信营业房,门朝北),联系人:李女士(电话:0579-841055200579-84205520 )。

2.组织审核。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。

3.结果公示。县民政局将优先选择信誉良好、群众接受度高、工作配合度高、风险防控能力强的商户,由浦江县民政局发布结果公告,经公示确认后,纳入2025年浦江县结婚消费券参与商户。

 

六、参与商户工作要求

1.做好平台入驻工作。主动与活动平台对接,配合提供相关信息,及时完成入驻工作,否则将影响消费券正常使用。

2.做好活动宣传工作。制作和张贴活动宣传材料,通过正当渠道加强活动宣传。

3.做好活动商品销售记录工作。

4.做好活动咨询服务工作。熟悉掌握活动补贴范围和补贴规则,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。

 

七、监督管理

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开展监督管理,如发现存在违反本次活动相关要求行为的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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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诗画浦江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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