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规燃放烟花爆竹!浦江近期查处多起
禁止燃放 你我有责
违规燃放烟花爆竹
不仅触犯法律
更可能引发火灾、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
危及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
对于违规行为
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
截止至1月19日,我县已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类案件59起,处罚59人,罚款26人;非法运输、存储烟花爆竹类案件24起,处罚340人,拘留40人;共处置烟花12775箱(共计72.3吨),已销毁烟花7284箱(44.5吨)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黄宅镇二院对面公园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米某、张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芦溪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金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浦南街道平一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姚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浦南四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潘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岩头镇下杨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于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岩头镇岩三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陈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仙华街道田畈中央往杨梅院路边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方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近日,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,黄宅镇二院对面公园空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目前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芮某、黄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✅ 不存储:严禁在住宅、商铺等场所非法存放烟花爆竹;
✅ 不购买:拒绝购买来源不明、无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;
✅ 不燃放: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,安全过节、平安过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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